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八五”普法决议
2021-07-30 09:04:00  来源:法润江苏

7月29日下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为推动“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决议(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决议》充分肯定了“七五”普法取得的显著成效,决定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普治融合推进依法治理、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法治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决议》着重强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聚焦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决议》围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定了三个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广泛宣传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夯实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根基。

突出“关键少数”,带动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决议》强调落实全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决议》明确紧扣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不同群体学法需求,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创新创优,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决议》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治需求为导向,强调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实时普法。通过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质效。

放大品牌效应,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决议》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布局、强化法治文化精品研发、固化法治文化活动品牌的基础上,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的深度融合。

深化普治融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决议》围绕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开展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入家”等工作,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风尚。

注重工作实效,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决议》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考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江苏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