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丨镜头里的世界也要有法治底色
2020-07-09 09:51:0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近日,一名网红博主拍摄的视频显示,其曾带外国游客进入陕西省靖边县龙洲丹霞地貌景区,并通过当地村民引导进入“禁止入内”区域,在丹霞地貌上随意行走。7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已找到3名涉事游客,并对其口头传唤。本案的具体细节正在调查中,最终结论如何,还有待观察。

技术的进步使原本高高在上的摄影设备“飞入”了寻常百姓家。普通人在快速制作影像作品的同时,也能够借助他人的镜头,见识更为辽阔的世界。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媒介即人的延伸”的论断,似乎更为精准地体现在这个时代。通过各类互联网视频平台,远在天边的风土人情变得触手可及,“地球村”以前所未有的生动形式出现在人们眼前。

但互联网视频行业也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从某种角度来看,这个过程也是与各类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作斗争的过程。今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开展了“扫黄打非·新风”集中行动,专项整治网络直播乱象,严厉打击非法直播平台、淫秽色情直播内容,有关部门还通报了7起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低俗有害信息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通过这些年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与互联网视频行业发展之初相比,可以明显感受到,低俗等有害信息少了,正能量内容更丰富了。与此同时,人们对视频制作时经常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法律问题也更加关注,自觉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

当然,这些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当人们的镜头几乎覆盖整个现实世界的时候,理应讲更多的规矩、守更多的法。就此而言,上述擅自到丹霞地貌景区拍摄的行为,就是负面案例。此外,笔者也曾经在网上看到,一名网络主播为了所谓的效果,竟然和拍摄对象步行到高速公路上摆拍,且把这种经历作为自己“专业精神”的证明,完全罔顾自身、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交通秩序。这种行为既违反有关规定,更与公民所应具有的守法意识相背离,不仅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而且起到了极其不好的示范作用。

镜头里的世界也要有法治底色。不仅视频内容本身要合规合法,视频制作的整个过程也应经受法治检验。做到这一点,固然需要“拍客”们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但更为关键的是视频平台要扩充有关视频上线的法律风险提示,并研究通过技术手段、开设举报通道等让有瑕疵的视频及时下架。监管部门在加强行业管理的同时,也应充分发挥正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让更多人都知道,镜头能够“一镜拍天下”,法治同样无远弗届。

凌锋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