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夯实“三项机制”推进“七五”普法高质量发展
2020-10-26 08:59:00  来源:法润江苏

“七五”普法以来,苏州紧扣“使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的目标,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来抓,特别是在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为全市推进“七五”普法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一是夯实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计划、同部署、同推进,列入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体系。市委在多次重要会议上强调“要让法治成为苏州开放再出发、高质量发展的最强核心竞争力,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全市大力推进全国首创的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发展。两级人大作出加强普法工作的决议,加强督查。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建言献策。根据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将守法普法工作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通知》,进一步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各类资源,推进全民普法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公民道德建设融合发展。

二是夯实保障措施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全市累计年人均普法经费由“六五”期间的3.45元升至6.2元。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联络员、法治副校长等,坚持把社会力量作为普法力量的重要补充,大力培育发展普法类社会组织,积极推进普法工作社会化发展。常熟市春风社会事务所、太仓市太阳法治文化艺术团、昆山市乐融融法律服务中心、吴中区德法行影视队等一批普法社会组织快速成长并发挥作用。

三是夯实责任落实机制。牢牢牵住普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梳理修订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联动事项,率先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细则,建立考核网上报送平台,组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确保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制定在立法工作中加强普法工作的规定,强化普法与立法的衔接,让立法过程成为普法过程。不断完善“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机制,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暨巡回宣讲活动,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律师帮帮团”“十点说法”等普法专题栏目,宣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多部门联合编印涵盖宪法、国家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垃圾分类、防范金融风险等多方面内容的《苏州市市民学法手册》,在全市发放50万册。

苏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