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惠企八项举措
2020-02-17 09:14:00  来源:法润江苏

一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和服务。

12348法律咨询热线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接听服务。运用常州司法行政掌上12348(2.0版),推广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互联网在线办理、远程办理。发挥“法润民生”微信群实效,村(社区)法律顾问驻群服务。调整司法行政审批形式,实行在线申请、受理、办理、反馈的全流程网上办理。采用QQ、微信等方式,提供指导预约服务,邮寄送达审批文书。

二是全面推行“不接触”办案和办公。

依法推迟仲裁案件开庭时间,尽可能避免在疫情期间开庭。充分运用仲裁内部办案平台、网上立案平台、仲裁员在线办案平台的网上系统,办理仲裁案件。倡导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邮寄递送方式,采取网上接收复议材料、会商案件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复议申请、耽误法定期限,以及无法参加复议的,依法予以重新计算和中止。最大限度延迟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复工时间,倡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家分散式办公。

三是全面推行“不集中”教育和管理。

充分利用司法行政业务平台、司法行政指挥系统和微信、电话等,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和后续照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学习教育、安置帮扶。开设在线教育课程,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双八”教育要求,实施在线监管,网上请假审批;组织网络、电话,值班巡防,及时为后续照管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提供有效帮扶。在全省暂停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情况下,全面开通使用监狱服刑人员家属亲情电话。

四是全面推行“不收费”咨询和指引。

组织专业力量编写《企业疫情防控方案》《企业经营交易问题法律顾问指引手册》《防控疫情时期企业劳动用工合规化操作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疫情防控期间地方政府和重点领域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等汇编和指引,免费提供企业、行政机关使用。组织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复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五是全面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企业疫情防控产生的复工、劳动人事、合同履行等热点问题,汇编发布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典型警示教育案例,制作“常州市企业防控疫情与延迟复工法律知识问答”,创作法治文化产品,加大在公共大屏、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推送力度。

六是全面集中开展疫情防控矛盾化解。

组织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融入网格,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拉网式”疫情排查,重点排查调处邻里、物业、劳资、“误工”合同等涉疫纠纷,通过网络、微信、视频、电话热线等手段开展“不见面调解”。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力量以及物业、医患、金融、商事等领域调解力量,组成涉疫纠纷化解团队,为群众提供专业、高效调解服务。

七是全面实施仲裁公证项目减费降本。

开通疫情防控公证绿色通道,对于参加救援队的医护、运输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证,以及物资捐赠等方面的公证,开展优先办理、减免费用等服务。充分使用“公证在线受理平台”,通过预约受理、网上办证、电话咨询、手机APP查询、公证书邮寄送达等方式,提升办证效率,降低办证成本。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个人,依照规定予以缓交、减免仲裁费用。推进仲裁证据电子化,引导当事人提交电子化证据,减轻当事人的仲裁证据成本。合理安排仲裁开庭、减少开庭次数,积极推进庭前调解,降低仲裁当事人交通成本。

八是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手续流程简化。

简化手续快速审批,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在缺少材料的情况下,先批后补。对于确实不能通过网络提交援助申请的,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探索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式,对农民工讨薪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维权案件建立“快速通道”,加强与仲裁、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实现讨薪法律援助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审理。

(常州市法宣办)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