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积极以法治宣传引导加强微山湖区野生动物保护
2020-08-13 17:06: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日,沛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通过接边地区联动宣传、媒体联动营造氛围、部门联动强化执法等加强微山湖区野生动物保护。

一是接边地区联动宣传。微山湖作为重要风景区,其湿地保护区内有多种国家及省重点保护动物。为增强民众对身边野生动物的了解,强化野生动物保护观念,该局与微山县司法局联系,组织两地微山接边地区的镇村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志愿者、调解员走进村组、渔船等设置宣传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举办法治讲座、摆放图片展览等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呼吁湖区群众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禁止在微山湖区狩猎、扑杀鸟类等违法行为,告诉群众湖区的野鸭、青蛙、大雁及各类水鸟等野生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共创美好家园,切实保障微山湖区的生态平衡和群众生命安全。

二是媒体联动营造氛围。利用沛县普法网、微信、微博、12348法网、小区利用公告栏、LED屏、电视等滚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和“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的公益宣传广告。并通过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解读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

三是部门联动强化执法。积极联合县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森林公安等单位对农贸市场、花鸟市场、水产品市场、饭店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查处运输、销售、餐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制品交易和违反动物防疫规定的违法行为,查找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并向摊主和群众提醒严禁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引导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摒弃野生动物赏玩“特殊爱好”,从源头上预防野生动物非法捕猎交易行为举报非法猎捕各类野生动物法犯罪线索。

沛县司法局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