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交出法治政府建设“徐州答卷”
2020-10-26 08:49:00  来源:法润江苏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徐州市改革创新,善作善成,不断推进和深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交出了“徐州答卷”。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得到强化。全面实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切实加强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印发《关于对徐州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调整市级38家部门行政权力事项5819项,梳理15家市级部门市设权力事项500项。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构建起“权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44家市级职能部门单位、1198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优化并联审批事项流程41项,市本级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减幅度70.3%,即办事项比例32.3%,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改进。出台《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最大限度地把徐州市各种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级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今年1月份至今,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118件,涉及金额上百亿元。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及终身追究制度。近五年来,市纪委监委依照相关规定,对26名决策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导致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起草修订、资深学者参与立法、召开立法论证会,听取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的意见等途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环保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审议、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的“五统一”制度,并在省内首创了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执法行为日趋严格规范。协同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形成市级“一个部门一支队伍”,县级7个重点领域各一支队伍”,镇(街)、园区“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的综合执法改革模式。出台了《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三项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定期通报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分析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已覆盖全部247家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件报备、预警提示、跟踪监督”。

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100%的镇(街道)、98%以上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0%以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全市3068个调委会共配备调解员10621名,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135个。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拓办案思路,加大纠错力度,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执法方面的积极作用。2020年1月至今,市政府已受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51件,办结98件,办结率达85%。通过仲裁与调解程序相结合,建立新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近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46件,案件争议标的额36.2亿元,案件和解、调解率为56%。

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市委、市政府坚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关键少数”,将法治教育作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市政府每年年初制定领导班子集中学法计划,以“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为平台,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对于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不及格、不在执法岗位的“三不”人员,一律不予注册或发放执法证件。在全省率先出台《徐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并组织现场点评会,充分展示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普法履职情况。

(徐州市委依法治市办)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