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出力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2020-04-02 09:31: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建湖县出力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资源,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是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

三是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和服务管理。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夯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四是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突出示范建设质量,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探索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方评价机制,提高评价考核的客观性,提升示范建设工作水平。

(建湖县司法局 赵惠艳、庞雪)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