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注重源头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20-08-14 09:22: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发展,近日,扬州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对《扬州市养老服务条例》《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性别平等咨询评估论证会。

会上,市司法局立法处、备案审查处,市妇联权益部及部分性别平等咨询评估专家、法律专家,分别从合法性、社会风险稳定性、性别平等性等方面对文件进行实质性论证,下一步,司法局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扬州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建立于2013年,委员会推动市政府在《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扬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等文件中,将性别咨询评估固化为必经程序,实现了“涉及女性权益的政策法规都必须进行评估”“进行评估的都必须进行自评估”“进行自评估的都必须要按照要求出具自评估报告”“进行评估的政策法规都必须具有规范的评估报告”的“四个必须”的扬州模式,并在全省得到了推广。

几年来,共参与评估咨询近90件,提出建议120余条,部分建议实现成果转化,比如在《扬州市公园条例》中的“综合公园和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应当配套建设母婴室”建议被采纳;《扬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增加了对60周岁以上老年妇女的特殊保护条款等。

(扬州市司法局 扬州市妇联)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