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五举措”夯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
2021-01-21 09:08: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年来,扬州市持续推进“五举措”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89个,创成率为49.7%,实现了45%的定量指标。

一是抓好村(居)委干部法治教育。指导督促村(社区)健全完善普法工作网络,落实村(居)委干部学法制度,做到年度有学法教育计划,“两委”有学法记录。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编发《扬州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读本》2万册。成立24人讲师团,对全市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他们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村(社区)各类事务,使他们成为基层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维护稳定等社会治理工作的能手,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

二是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指导村(社区)围绕明确权力内容、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为,对村(居)组织和干部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列出权力清单。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督查,对存在村(居)级组织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推进村(居)民说事平台建设。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核心,总结推广基层依法治理实践经验,搭建村(居)民说事平台,在基层开展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为内容的“援法议事”活动,不断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

四是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市1384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和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定期发布相关法律资讯,为群众提供24小时在线咨询服务。加强对法律救济渠道宣传,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法律顾问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既符合法律规定和时代要求,又体现村(居)民自律精神。

五是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报、廊、亭、栏”等,打造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并实现全覆盖。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开设法治宣传橱窗(专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村(社区)图书阅览室增配普法读本和报刊,供村(居)民学习。定期举办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活动,通过送法下乡等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强化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理念。

(扬州市司法局)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