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工作评议
2021-06-08 09:11:00  来源:法润江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泰州市召开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工作评议动员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从现在起至12月下旬,泰州市将围绕近年来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省委省政府《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指标体系,以及《泰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的细化落实,评议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重要部署、市委重点安排,推进相关工作情况。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个总方针,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个总要求,本次工作评议将从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风文明提升、推进乡村治理、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富民增收、投入保障机制、强化要素支撑等8个方面全面展开。评议对象为承担乡村振兴任务的市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17个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

泰州市开展这次专项工作评议,是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坚持依法治国,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有力抓手。

会议还邀请省委农办有关专家围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结合推进乡村振兴的年度重点任务,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方案进行了解读。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