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深化“三所联动”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2022-08-17 15:21:00  来源:法润江苏

宿迁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整合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力量,全面构建化早化小、化在基层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一是品牌化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打造“一所一品牌”目标,推行“指尖办事”、所务公开透明、服务渠道畅通、落实民情恳谈等制度,突出服务规范化,制定“枫桥式司法所”26条具体标准,理顺管理体制,司法所立户列编,独立设置;做到专编专用,空编即补;建设队伍过硬,司法所工作人员有1人以上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或2人以上取得江苏省行政执法证等,确保司法所执法和服务水平基础能力达标。目前已培育命名了沭阳县司法局新河司法所等10家特色亮点的司法所为宿迁市第一批“枫桥式司法所”,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

二是推动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推动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面有机融合,队伍力量实现互补和支撑。建立疑难矛盾纠纷会商机制,联合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等活动,定期开展党建活动和业务学习,形成了人力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有11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1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安排执业人员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窗口长期从事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长期配合司法所开展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所所联建”。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完善非诉讼纠纷服务机制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联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执法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就近就地调解工作模式,探索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无缝介入民事纠纷调处,同时将移交纠纷调处事项通报当地司法所,由司法所做好后期纠纷化解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实现公安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构建公安移交调解案件闭环管理体系。1-7月,全市成功化解公安移送纠纷6384件,占人民调解案件的32.7%。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 王彩霞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