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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源行”党建联盟推进执法协作
2021-08-03 14:49:00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 管莹)7月16日,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开展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检源行”党建联盟共建活动,现场签署共建协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孔海燕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主持会议。

据介绍,“检源行”党建联盟成立后,将推动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日常性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的共建活动,深入推进跨行业党建交流与业务交流,共创“检源行”党建特色品牌。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将与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六项机制”,通过定期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探索建立专项行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专业支持机制,着力破解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征地纠纷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化解、耕地资源保护等难题,共同开创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协作配合新局面。

刘华在讲话中指出,自然资源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都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会签协议只是共建的一个起点,双方将牢牢把握一个“融”字,通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携手并进共同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美丽江苏。要坚持信息共享、夯实基础。共同搭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衔接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行政执法、勘验检查、卫星遥感等过程发现的违法信息以及其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要主动定期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特别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刑事犯罪等案件信息;要坚持专业互助、双赢共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着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优势,能够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诸多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检察机关要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积极提供法律帮助。检察院和自然资源部门可以互派重点岗位人员挂职,进行学习交流,共同提升业务水平。要坚持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检察机关要树立全局观念、系统思维,把检察办案放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的大局中来谋划,针对自然资源执法司法领域中的重点问题,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深化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孔海燕指出,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离不开司法的保障。通过共建“检源行”党建联盟,搭建沟通协作平台,有利于精准对接群众和地方需求、高效服务发展,全面落实“严起来”的要求。要共同锻造“检源行”党建联盟品牌,努力将“检源行”打造成全国执法查处领域协作配合的新名片;要共同打造“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新样本,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执法工作合力;要突出问题导向,破解土地执法执行难题,合力把共建任务落实、落地、见效。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志刚与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闽签署“检源行”党建联盟共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