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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事法院与省工商联聚合力建平台共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1-06 14:41:00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2021年12月31日下午,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顾万峰一行到南京海事法院调研座谈。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主持座谈会。

顾万峰一行观看了“后发先至,首任担当”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两周年工作汇报片,观摩了海事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船舶执行查控系统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李后龙在通报海事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基本工作情况后表示,省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建立“1+N”合作机制,构建了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工商联法律服务体系,在打造民企法律服务和权益保护新平台方面,形成了“江苏模式”。海事法院与省工商联在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广阔合作空间,希望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不断深化交流协作,问需于企、问计于企,聚集合力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顾万峰介绍了省工商联的基本情况,对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以来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海事法院为江苏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作为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在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港航船舶企业发展、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省工商联承担着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的责任,双方在加大宣传、引导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搭建平台,共同解决涉企重点难点问题;齐心协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坚实合作基础,希望双方今后能够进一步加强交流、深化合作,构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作机制,推动商会调解与司法诉讼有机衔接、资源共享,为江苏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便利化法治环境。

南京市航运商会会长、南京江海集团党委书记祁京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苏作为水运大省、航运大省,亟需海事法院为广大企业解决法律纠纷,促进合法合规经营。南京航运商会由2007年发起时的7家成员单位发展到如今312家航运企业。作为桥梁和纽带,商会与海事法院的合作必将为推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帮助。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晓林,省工商联二级巡视员李晓东,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以及省工商联、南京海事法院、南京市工商联、南京市航运商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