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突出支持重点,引导市县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产村融合、产镇融合、集群发展,推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支持农业产业集群建设
一是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省财政下达中央资金4亿元,支持中晚熟大蒜、苏系肉鸡、小龙虾、优质稻米等4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二是支持农业产业示范园创建。省财政统筹安排省以上资金15.29亿元,支持1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4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省财政下达中央资金1.33亿元,支持28个农业产业强镇开展示范建设。
二、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省财政安排省级资金1.8亿元,支持培育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等4条省级重点链、10条市域特色链和10条县域特色链。二是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省以上资金4.83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冷链保鲜物流设施,支持在重点县建设区域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三是支持数字农业发展。每年安排省级资金5000万元,支持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和产业链重点环节数字化建设。
三、支持农业品牌建设
一是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每年安排省级资金5000万元,对认证(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进行补助。二是支持打造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每年安排省级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苏韵乡情”休闲农业品牌宣传推介。每年安排省级资金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单品类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奖补。三是支持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每年安排省级资金1800万元支持绿色优质农产品推广。每年安排省级资金1500万元支持开展各类农业展会、推介会、洽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