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至160元。这一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出72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九连增”,待遇调整惠及全省1000多万城乡老年参保居民。
文件要求,各地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号)规定对各地给予补助。
日前,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至160元。这一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出72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九连增”,待遇调整惠及全省1000多万城乡老年参保居民。
文件要求,各地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号)规定对各地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