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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深化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05-28 15:17:00来源:江苏总工会

连日来,扬州市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等部门联合行动,以“六道加法”的形式,深化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

宣传方式“线上+线下”。市县两级人社局、总工会都在门户网站和手机APP开设专栏,动态发布配套规定、执行指南、工作动态等,开展在线访谈,在线解答企业和农民工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目前点击量已超10人次。同时,多部门线下组织人员深入400多个在建工地、200多户企业,对企业和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劳资管理员、农民工进行普法。

宣传媒介“传统+新式”。一方面,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现场等传统方式,广泛宣传报道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特色做法、典型案例等,目前已张贴宣传标语海报1500张、悬挂宣传横幅1000条、发放宣传手册5000册;另一方面,通过网站、微信、12333电话、手机APP等新式方法,定期推送宣传贯彻《条例》的相关信息,及时回应《条例》实施的社会热点问题,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

宣传阵地“固定+流动”。在全市600多个银行网点、40余个政府部门办公场所、50余家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心干道公交站台等重点部位悬挂标语、播放宣传视屏;在公交车、出租车等流动阵地滚动播放标语、宣传短片。

宣传内容“原本+漫画”。原原本本印发《条例》单行本和解读文件,原汁原味宣传《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重点制度和条文内容;同时,提炼关键内容设计漫画、“掌中宝”手册、flash视频,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生动宣传。

宣传周期“集中+常态”。将4月20日至26日列为维护农民工权益集中普法宣传周活动。利用送政策、送电影、送安全下基层的机会将宣传融入日常执法监管、走访检查中。

宣传主体“政府+多元”。除人社、司法等政府部门外,工会、妇联、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也都展开多元宣传,同时发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自主学习宣传,动员商业银行面向农民工进行工资卡服务宣传,联系新闻媒体开展公益宣传。

(王槐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