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制订出台《江苏省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2020)》(以下简称“质量体系”)。质量体系共包括3部分19项内容,涵盖统计工作各个领域和数据生产全流程各关键节点。本次修订主要以完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能力、统计制度方法变化调整和专业工作实际等要求,对质量体系2019版进行补充调整和细化完善。
一是结构更加合理。将质量管理办法分成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评估认定办法三大部分,力求体例清晰明朗、内容集中统一。
二是涵盖更加全面。围绕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对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的项目设计、数据采集、审核验收、数据加工、评估使用等多个环节内容作进一步补充和明确;填补了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中工业、服务业专业的空白,同时各专业增加、整合对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的质量管控措施。
三是操作更加可行。将2019年9月印发的《江苏省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纳入质量体系,并相应制定了统计调查项目可行性测试评估和内部审批流程的规范性要求,为相关工作提供了具体参照。
制定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加快完善统计体系、确保数据真实性的重要保障。质量体系2020版将进一步推进全省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推进市、县和乡镇统计各专业切实承担起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监督实施责任,在数据采集、审核、处理、评估等方面规范好动作,充分体现提高数据真实性的目标,更好地服务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