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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进一步修订完善统计质量管理体系
2023-12-27 08:54:00来源:省统计局

5月30日,省局印发了《江苏省统计质量管理体系(2023)》(以下简称《质量管理体系》)。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是在2022年版本基础上,重点在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防治统计造假的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统计实际,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体现了鲜明的特点。

此次修订,省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统计源头数据管理,把好统计质量起始关。本次修订将强化统计源头数据监督管理贯穿始终,在《江苏省统计质量管理和控制办法》中增加了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内容,强调要落实关注源头数据报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工业、贸易等专业在本专业质量管理办法中多角度、全方位增加统计源头数据核查要求,努力把好统计质量控制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范统计质量管理过程。本次修订增加了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办法和细则的要求,明确各级统计机构要定期开展项目审批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特别关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实施以及调查结果的共享使用等内容,着力以监督促管理,提升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全程质量。三是紧跟统计内容方式变化,及时调整质量管理要求。本次修订依据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报制度变化内容做了及时修改完善。主要是依据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报送方式,以及统计年定报制度中指标名称管理要求等方面变化情况,对相应质量管理方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修改,体现出新版本统计质量管理体系的及时、有效、规范的修订要求。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贯彻实施工作,深入推动各设区市统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计质量管理办法或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收集和积累《质量管理体系》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时效。同时,要积极做好《质量管理体系》的宣传解读工作,在全省统计系统形成学习、执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的共识,牢牢把握统计质量管理各环节和全要素,强化统计质量监督管理,防治统计造假,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