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于2024年1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许昆林2024年12月7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10年3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