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
(2002年8月20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4月16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二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