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2008年11月18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