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0-01-20 14:25:00  来源:法润江苏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省安委办、省法宣办、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着力提高安全红线意识、风险防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和安全治理水平,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和法治保障。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国家机关、企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主要宣传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以《安全生产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依法治安在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安全生产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法治精神,加快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有关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总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三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破解安全发展难题、增强安全发展动力、厚植安全发展优势,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要求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开展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五、活动形式

“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要有机融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活动,突出党员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线工人等重点对象,并针对其不同接受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效果明显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安全生产领域党内法规和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纳入年度和日常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纳入各类学法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学法报告会、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学法培训考试等方式予以推进。举办事故案例展览、以案释法宣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活动,用鲜活的案例和事故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为党委、政府在涉及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风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过程中及时提供法律政策论证和咨询,助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全域安全”的责任意识,把自身承担的职责不折不扣履行到位,把分管领域的监管责任不折不扣压实到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强化国有企业和个体、民营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化工、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矿山、危废固废、交通运输及港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开发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民爆物品、船舶修造、文化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油气输送管道、渔业、农业机械、电力、铁路运输、民用航空、森林防火27个行业领域,结合企业法治体检、“法企同行”、安全生产教育进企业等活动的开展,进企业、进车间、进商铺、进施工现场,认真讲好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故事,直播公开审判案例,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和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引导、激励每一个安全生产主体通过宣讲、印发宣传册页、张挂标语警句、设置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比赛、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隐患随手拍”法治建言等活动,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为重点,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每年再培训、转岗再培训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标准培训制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居活动。重点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12348”江苏法网、江苏新媒体普法矩阵、“法润民生”微信群、“江苏司法行政在线”“江苏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创新媒体,针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设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专栏、刊发专题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知识竞赛、发布宣传资源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村居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讲,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把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要求结合起来,做到在执法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促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将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抓手,作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任务,作为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同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将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年度全民普法守法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组成部分,制定出台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促各机关、团体和志愿者队伍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健全完善“以案释法”机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大普法”工作格局。2月3日前,活动计划、方案各地请报送省司法厅,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请报送省应急管理厅。

(三)注重融合,务求实效。

要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主题教育有机融入“法润江苏”“德法同行”、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应急科普环省行”等品牌主题活动之中,融入安全生产法治实践,实现同频共振,谋求最大宣传效果。特别是要将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示范创建活动有机融合,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有机融合,与“七五”普法终期考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等有机融合,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列入考核验收,增强目标牵引力和考评推动力。

(四)认真总结,广泛宣传。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及时报道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活动亮点和成效,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在社会面形成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的强大声势。

活动期间,请各级各地各部门登陆法润江苏普法平台(http://frjs.jschina.com.cn/)、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ajj.jiangsu.gov.cn/index.html),在“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主题活动相关专题专栏里下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挂图、有奖知识竞赛题库等宣传资源,活动开展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请及时报送省安委办、省法宣办。联系人:张晔、雷纳君;联系电话:025-83332382,83591311;电子邮箱:jsaj83332382@163.com,1905343887@qq.com。

附件: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司法厅

2020年1月16日

编辑:唐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