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探索“互联网+”新媒体法治宣传工作模式
2022-12-06 10:47:00  来源:法润江苏

滨海县司法局通过“互联网+”探索利用新媒体参与度广、自由性强、交互性高的特点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方式,着力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扩大供给侧,增加有效的新媒体法治宣传内容资源。结合“4·8”司法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明确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及牵头单位,协调牵头单位开展大型网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顶层设计、专题制作、选题策划、问答设置,把各单位特色普法网络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吸引群众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理念的熏陶。加速新媒体普法宣传教育的项目化运转,探索建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领导、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公众参与的多元化新媒体普法宣传教育主体机制,通过与社会新媒体和法律服务机构联合策划开发、分工创作等方式丰富新媒体法治宣传素材库。邀请本地艺术家以滨海县广为流传象征“正大光明”“清平公正”的神兽獬豸为原型,设计了滨海法治文化宣传动漫形象代言人“滨小司”。

二是突出重点,形成高效的新媒体法治宣传传播模式。探索建立县级新媒体法治宣传资源共享库,确立“取长补短、资源共享、联合宣传”的工作思路,加强各单位新媒体纵向、横向之间的广泛联系,动员吸纳各单位熟悉新媒体应用的人员,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人才挖掘利用度。打通各单位新媒体法治宣传渠道,探索建立整体联动的新媒体法治宣传采编发稿流程,实现新媒体法治宣传内容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深入分析不同群体法治需求,深入挖掘受众喜好,采用更有针对性和吸引力的形式进行普法内容传播,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质效。同时以青少年法治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等为重点,以专题方式多角度呈现青少年、法治乡村法治实践小案例中的事、理、情,搭建媒介转换机制,确保线下创作同步转化为线上成果,持续增强滨海特色法治宣传形象的知名度、使用率,加强县域新媒体法治宣传品牌效应。

三是落实考核,建立目标导向的新媒体法治宣传评估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多方主体参与的评估体系,从多角度对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普法主体责任,细化普法对象,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条块责任与协助配合相结合、改革创新与普法实效相结合,将新媒体普法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镇(街道)年度考核任务中,把握好不同区域、行业焦点、热点,督促各单位、镇(街道)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探索从公众感知公共服务质量角度对滨海县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质量进行评价,依托第三方评估,建立健全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服务项目评估体系,通过分析评价结果,找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现存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工作实效。

(滨海县司法局 王浩)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