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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院严打侵权守护农业新品种
2021-08-03 14:55:00来源:江苏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 张羽馨)7月22日,省法院向社会发布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通过自2013年以来我省法院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情况。

据介绍,自2013年以来,我省法院受理一、二审涉及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335件,其中一审纠纷284件,主要为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权属纠纷。多年来,我省法院不断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为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我省法院不断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构建立体保护模式,在全国率先提出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通过适用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认定被诉行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商标权或者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来实现对种业知识产权的多维度保护,对于同时构成多种侵权行为的,加重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我省法院通过适时转移举证责任,加重侵权人的举证负担等方式有效降低维权难度,积极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省法院注重通过涉种业知识产权纠纷的审理,积极推动农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促进良种生产和销售。2010年,省法院专门针对植物新品种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研,并向社会提出对策建议。我省法院多篇涉及植物新品种的裁判文书入选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50件典型案例、最高法院公报案例和指导性案例,其中1篇还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次编辑出版的中国法院30件典型案例采用。关于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追偿、合法来源抗辩的认定与后果处理、举证责任的转移等相关裁判思路和多项审判经验被司法解释吸收或直接采用,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种业创新,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江苏司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