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更名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的公告
2025-11-10 11:22:00  来源:法润江苏

经江苏省司法厅同意,江苏省民政厅审核批准(苏民审更登〔2025〕241号),自2025年10月21日起,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正式更名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会的名称变更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

二、本基金会将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运行管理和各项业务活动。

三、自2025年11月6日起,正式启用“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公章。原“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公章同时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原印章从事任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原以“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名义印发的文件、签订的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未被撤销、变更、终止的情况下,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对于涉及基金会名称变更后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事项,各方应按照新的名称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处理。

五、除另有修改、废止外,原规章制度继续有效。本基金会将结合实际,适时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六、基金会官网更名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网址不变http://www.jslaf.org.cn;微信公众号更名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

特此公告。

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

2025年11月10日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