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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6月1日起施行
2020-06-01 10:50:00  来源:新江苏

今年3月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该《条例》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上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共同举办了《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施行宣贯日活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何平同志充分肯定了本次宣贯日活动的内容和成效,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围绕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统筹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和养护各项工作;二是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极端重要位置,一着不让抓好农村公路安全监管;三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将《条例》规定的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推动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江苏交通运输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发展“农村公路+产业”,突出打造“特色致富路”;发展“农村公路+生态”,全面打造“平安放心路”;发展“农村公路+文化”,积极打造“美丽乡村路”;发展“农村公路+运输服务”,致力打造“美好生活路”。2019年,全省新改建农村公路5887公里、改造桥梁2208座,行政村通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超过95%,建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7990公里,以及399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截至2019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4.28万公里,农村公路桥梁5.97万座,通行政村双车道公路覆盖率超过95%,二级以上农村公路里程占比居全国各省(区)第一,率先在全国实现了行政村100%通客运班车。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