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加大对药品零食、冷链食品等领域的法治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栖霞区国大药房、悦园药房等零售药店过程中,市场监管人员使用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检查在售药品进货单据、库存、药品检验合格证等,是否按要求下架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处方药品,督促药店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要求各零售药店在显眼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警示标语,提醒进店购药群众必须戴好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等,做好相关实名登记和信息填报等工作,坚持查隐患、堵漏洞,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充分发挥好各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前沿哨所”作用。
二是“无缝衔接”联动到位。联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现场监督执法活动,规范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创新执法管理方式,提升执法水平。耐心宣传栖霞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督导零售药店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落实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扫健康码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四类药”下架的管控工作;重点对辖区药店的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抗病毒、消炎、清热解毒类等防护医药商品的销售价格、销售量、库存量等数据及供应情况进行查看,做好药店价格提醒告知工作,要求药店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防护医药商品价格,尤其对口罩、消毒液等紧俏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现场办公”有的放矢。先后到栖霞区中岛卤菜加工部、吴桂林卤菜加工部、汪国贞食品加工厂等10家涉及冷链食品的食品作坊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察看了有关单位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以及对冷链食品包装、冷库、运输车辆、生产设备设施消毒等各方面情况,询问了企业在经营中和疫情防控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当场予以解疑答惑,让企业真正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得更好。持续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围绕冷链食品的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以及医疗、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增加检查频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洞,当场指出症结所在,并责令立即整改。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