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普法“四注重”助力乡村旅游振兴
2021-11-24 11:24:00  来源:法润江苏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认真做好乡村旅游相关法律普法宣传工作,维护乡村旅游环境,保障游客良好体验,激发乡村旅游蓬勃生机,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注重打好“预防针”。积极宣传民法典、旅游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普法宣传与纠纷调解有机融合、普调联动、互为表里;就中秋、国庆等假期旅游,开展专题公共法律服务培训,促成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及法援代办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对村(居)小卖部、农家乐、旅行社等经营实体,制定不同的宣教方案,通过上门走访、广场活动以及新媒体等形式进行宣教,用生动鲜活、发人深省的案例简单明了地阐述法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重点法条及违法后果,规范商家、农户的经营行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环境。

二是注重优选“领头羊”。以龙潭、八卦洲等街道村(居)法律顾问、法律诊所值班律师、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等为依托,延伸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触角,专心服务乡村旅游事务。村(居)法律顾问根据乡村旅游的实际情况,协助村(居)两委处理涉旅游法律事务,帮助起草、修改规章制度,撰写法律文书,参与旅游项目的合同谈判、签约等活动,提升村(居)两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旅游矛盾的能力。

三是注重做好“排头兵”。聚焦乡村旅游中的难点、热点和盲点问题,积极与民政、公安、街道等单位沟通协调、整体联动,及时有效地发现旅客、商家及农民的法治需求,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下沉社区政法网格员、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法援律师等积极参与安全保障、交通疏导、人员救护、解答咨询等旅游保障工作,承担矛盾化解、解疑答惑、普法宣传等职责,保障消费者和商家合法权益,维护旅游秩序。

四是注重打造“样板间”。召集村(居)法律顾问、调解员、政法网格员等定期对乡村旅游涉法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交流讨论、总结归纳,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对调解员、普法宣传员、法援信息员进行培训,广而告之、推而广之,不断提高他们的普法宣传能力,为今后高效普法提供“样板”。

(栖霞区司法局)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