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司法局认真学习“安吉经验”,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发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一季度,全市镇(街道)级以下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95次,受理调处纠纷2535起,占全市纠纷总数91.22%,实现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
一是建立“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全面完成非诉平台实体建设。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试点市,目前建成1个市级非诉讼服务中心、2个分中心、14个镇(街道)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及329个非诉讼服务站(点),形成三级非诉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均配备专业人员。搭建“一站式”受理“线上”平台。积极推广“江苏微解纷”小程序,创建镇(街道)级以下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小助手”账号455个,确保每个调委会至少一个账号,保证与省司法行政非诉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分流案件100%接收处置,线上线下均可受理。放大网格化联动效应。在常熟市网格化社会治理联动平台增设端口,实现市非诉平台对接网格,进一步节约资源,提高办事效率。梅李镇作为非诉平台入网格的试点镇,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流、调处矛盾纠纷成效显著,截止目前已成功办结551起非诉案件。
二是强化“两头抓”普法+调解方式。结合全市争创全国普法先进“七连冠”契机,在基层践行“普法+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常熟七五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每日一案”,法律顾问转发至全市347个法润民生微信群中,夯实群众法治素养根基。推动乡贤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古里镇“陈心”调解工作室,沙家浜镇“和阿姨”调解工作室等在当地均成形一定影响力。大力推广村民议事会,海虞镇海福新城社区因地制宜打造“8+X”居民议事会,着力化解群众身边的焦点难点问题,“老娘舅”化解本地矛盾成功率高。镇(街道)司法所注重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挖掘纠纷背后的法律问题,并出具《普法告知书》,罗列出相关法律条文及当事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风险,起到“调处一个、教育一片”作用,“固本强基”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三是打造“三步走”立法民意直通车。近日下发《关于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的通知》,明确在市非诉讼服务中心、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立法民意征集点,分“三步”推动“立法民意直通车”项目真正落地。第一步,发布立法民意征集项目,在通过条线进行常规发布的同时,利用广覆盖的法润民生微信群进行线上发布,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和参与;第二步,各立法民意征集点及时收集辖区内的反馈意见,与市“数字门牌”积极对接,在已有司法行政功能基础上,新增立法民意征集功能选项,进一步扩大受众面,确保群众“指尖”即可参与立法民意征集活动;第三步,司法局在收到法律服务联系点及司法所收集的意见后认真研究、充分考量,及时撰写《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复函》,详实说明采纳或不予采纳情况及原因,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通过“三步走”实现参与立法+源头普法,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度,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四是优化“N部门”联动化解机制。探索“公调对接”实践,明确由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辖区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第一季度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34起。深化“访调对接”,与市信访局联合出台专门文件,14个镇(街道)访调对接工作室全覆盖,市信访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成立以来,先后参与化解39起疑难复杂信访纠纷。建立纠纷化解多部门联动机制,由司法所、信访办、劳动所等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专项小组,遇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及时研判,确保矛盾不激化,并根据个体性纠纷调处情况深入相关企业及行业领域开展排查,联合消防、安监、劳动等部门对涉纠纷企业进行规范化用工、安全生产、薪资发放等领域纠纷隐患摸排,防止群体性纠纷发生。
常熟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