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四个加强”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2022-02-14 10:57:00  来源:法润江苏

日前,苏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出台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持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强国试点和苏州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公职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举办依法行政讲座和法治骨干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推动自觉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三加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以推进执法队伍职业化为载体,持续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保证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基层执法人员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熟练掌握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

四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执法与普法结合、处罚与教育并重,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坚持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强行业普法品牌培育,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进企业、进场站、进码头”、“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船户”、“道路路政宣传进社区、进村镇(街道)”、“交通工程建设宣传进项目、进工地”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交通运输从业单位作用,以交通运输行业各类服务平台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服务对象安全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

(苏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虞天一)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