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苏州:绘就法治斑斓画卷
2023-10-08 10:09:00  来源:法润江苏

2021年以来,苏州市坚持围绕“使法治成为苏州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坚持思想引领

主题宣传活动蓬勃开展

紧扣重大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学习、报告、研讨、培训“四个专题”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结合主题教育,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

突出重点内容。精心部署“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建成“宪法”主题宣传阵地12个,建立宣传专区百余个。每年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上线民法典3D云展馆,打造“民法典”主题宣传阵地100多个。

聚焦重要任务。扎实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系列活动,举行惠农法治服务2万余场次。持续开展“法润苏州 法护长江”“安全生产月”及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方式助力营造“四敢”浓厚氛围。

坚持一体推进

普法工作合力巩固增强

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将“八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总体布局和法治苏州建设工作部署,科学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严格标准,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推行年度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普法。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两书”制度,普法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

整合资源,建强队伍。召开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适时调整成员单位,完善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成立由200多名专业人才组成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充实社会组织、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普法队伍不断壮大。

坚持分类施策

公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做优全国试点。部署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头雁、中坚、赋能、强基四大工程,率先推出行政诉讼败诉(复议纠错)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突出重点对象。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终述法等机制,构建“学法、讲法、考法、述法、用法”五位一体“闭合链”。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确保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全市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

注重实践养成。打造“普法惠企”品牌,探索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建立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将普法融入法律服务之中。推进“法治新时代 清朗e空间”系列主题活动,加强对网民的法治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围绕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

坚持融合创新

法治文化品牌持续擦亮

“建用结合”推进阵地建设。启用法治建设展示体验场馆,持续推进“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快长江、大运河沿线法治景观建设,打造多元化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和体验路线。建成国家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省级59个、市级356个,数量居全省前列。

“传承创新”丰富作品创作。成立法治文化研创基地,开展“法治非遗课堂”系列活动,将法治元素植入戏曲、评弹、剪纸、桃花坞木版年画等传统非遗文化和民间艺术,发动社会各界创作具有苏州特色、江南风味的法治文化作品千余件,其中3件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11件作品荣获省级奖项。

“走新走心”提升传播质效。每年举办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文化进园林等30余项群众性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构建以“苏州普法”为龙头的新媒体普法矩阵,打造了“小苏说法”“尚法执播”“普法三宝”等一批普法品牌,阅读观看量过亿。

坚持普治并举

基层依法治理有序推进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出台《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探索“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法治社会建设模式。加强基层“三治”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多元规范、有效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全面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紧扣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将法治乡村建设融入苏州市乡村振兴片区化发展。高标准推进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万多名,实现全市基层综合网格“1格2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00余户。

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新增“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7个。建立基层援法议事点2000余个,各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援法议事活动,法治道德元素普遍导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涌现出开弦弓村“事解江村”、淀山湖镇“公众评判庭”、周庄镇“吃讲茶”等典型做法。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