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司法局针对年终岁末各类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交织叠加等特点,紧扣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去存量、控增量、提质量”的总体思路,部署开展基层突出矛盾纠纷专项治理行动,意在起底一批存量纠纷,化解一批矛盾积案,整治一批突出问题,为元旦、春节和各级两会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建立一张实时更新“表”。依靠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联合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工作人员等深入各类学校、群众生活区域、生产单位、商贸场所等一线,全面摸排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结合矛盾纠纷的类型成因、发生频次和风险等级,梳理形成高发类矛盾纠纷清单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清单。对于排查出的涉稳风险和重点人员,建立三级风险等级动态管理机制并及时更新。“一级”为一般管理,纠纷已化解且人员相对稳定;“二级”为特殊管理,纠纷未化解但人员相对稳定;三级为重点管理,纠纷未化解且人员不稳定,由属地区镇、村(社区)调委会进行跟踪管理,实行三级风险动态信息周上报、重大信息实时上报制度,最大程度掌握纠纷处置主动权,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严防突发涉稳事件发生。
二是定制一张对症下药“方”。市级、区镇组建由辖区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专家、资深律师等组成的矛盾纠纷攻坚化解团队,整合巡回调解、相关行业部门等多元力量,深入剖析同类型矛盾纠纷反复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对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群体性事件等重大矛盾,按照“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的方式逐一登记造册,实行跟踪管理、调处化解、挂牌销号。目前已召开协调会10余次,成功化解开发区、淀山湖、锦溪等区镇的5起行政及民事疑难纠纷。对于一时无法调处的,依法依规做好释疑解惑、心理疏导和帮扶救助,缓和矛盾,努力防止矛盾的激化。以巡回调解工作为抓手,定期下沉挂钩区镇,督导矛盾纠纷处置成效,巩固纠纷化解成果。对于在纠纷化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由市司法局出具提示函或建议书,推动相关区镇、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三是织密一张源头治理“网”。强化精准普法意识,督促各区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释法说理”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源头上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接受度和认可度。深化法制审核控源头,推动各区镇落实司法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做到涉法议题列席率100%,为基层党委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坚持将法制审核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最大限度杜绝“问题文件”“违规协议”“违法处罚”等发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加强宣传引导提认知,市司法局拍摄制作人民调解宣传片,配套制作宣传折页,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提升群众“有矛盾找调解”的意识。
昆山市司法局 侯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