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多头监管、重复执法难题,苏州市自2024年起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创新执法模式、优化服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解多类难”,显著降低企业受检频次,提升监管效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是制度创新构建改革框架。构建“1+N+10”制度体系,市级层面出台《规范和改进行政检查行为的实施方案》,指导16个市级部门、10个县级市(区)制定配套方案,形成市县协同推进格局;建立以“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为核心,配套“检查事项清单、场景清单、白名单、免罚轻罚清单”的四清单管理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涉企检查审核备案制度,明确年度检查计划同步备案,推行“亮码检查”,执法人员入企需出示检查码,杜绝随意检查。
二是执法效能与温度双提升。截至去年年底,各地各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12635次,减少检查33704次,企业经营主体受检频次压降30%以上。制定免罚轻罚清单4.0版,共明确697项免罚轻罚清单事项和22项不予强制措施清单事项。事项数量较3.0版增加了242项,覆盖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26个执法监管领域。2024年全年办理免罚轻罚案件44292件。推行现场执法实施“五统一”(检查、反馈、复查、意见、宣贯)闭环管理,提升企业整改效率。
三是基层实践深化改革成效。市本级印发45项跨部门联合检查场景清单,覆盖建筑工地、电商平台等高频领域;张家港市推出15个“综合查一次”场景,企业受检频次、执法成本双降。姑苏区探索简单事项“委托查”,将相对应的专业性较低、较易操作的行政检查事项依法委托给其他执法机关行使,通过协作配合,减少现场检查人数,避免“扎堆检查、人多扰企”。太仓市推行“执法+普法+服务”全流程监管服务模式;常熟市实行企业分级管理,形成“一企一档”,提升执法监管精准性。
苏州市司法局:刘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