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司法局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坚持品牌建设,铸就基层法治标杆。结合地域特点确立发展定位,因地制宜打造姑苏特色品牌,推进司法所“一所一品”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方式。推进司法所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通过将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先后对双塔、虎丘、平江、苏锦、金阊、沧浪等6家司法所阵地进行规范化改造提升,目前姑苏区标准化建设率达100%,其中1家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3家司法所被认定为“苏州市标杆司法所”、3家司法所被认定为“苏州市高标司法所”、2家司法所被认定为“苏州市标准司法所”。
二是推动源头解纷,打造纠纷化解阵地。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网格融合机制,充分发挥879名老娘舅调解员地熟人熟的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与处理,避免问题的积压与恶化。各公共法律中心充分整合街道、社区法律顾问以及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法律资源,建立定期值班+随时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坐堂问诊”与“上门巡诊”相结合,确保随时随地都能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强化法律供给,搭建多元参与平台。在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广泛调研辖区治理需求,以治理共性需求为出发点组合项目服务领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从群众“急难愁盼”的小事入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街道政法部门、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同参与,强化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渠道,深化数据协同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常态化推进项目开展。搭建“居民议事堂”“百姓议事会”“立法民意直通车”等各类议事平台,引导居民、企业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活动,积极建言献策,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四是聚力高效履职,建设科学决策智库。推动司法所全面规范履职。落实司法所长列席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为会议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司法所的“法治智囊”角色。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工作会议涉及基层法治建设决议事项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等工作。组织开展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核和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等工作,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