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司法局坚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路长制主体责任,抓住三个关键,将责任路段“锦绣路”打造成一条法治氛围浓、文明程度高的示范路,助推该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一是抓法治宣传牵头统筹关键,以精准滴灌育文明沃土。立足法治宣传牵头统筹职能,组建“蓝盟青年蒲公英”普法宣传队,结合“4·8”司法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路段商户和来往的群众发放“为法治溧阳代言,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的倡议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立牌、《民法典》“三字歌”折页等宣传资料以及法治文创小礼品,同时,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讲座。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媒介,提升路段商户对文明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疫情防控期间,多次向商户发放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以及律师行业党委编写的《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
二是抓机制常态长效运行关键,以绣花功夫促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我是路长”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轮值,责任科室总牵头,该局人员齐参与的“1+4+1+N”工作机制。制定“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年初排定全年路段巡查值班表,下发路段商户情况统计表、工作开展情况记录表、整改情况反馈单,通过3表1单,动态掌握路段商户情况,落实日常巡查,及时开展整改。以“一周三巡”,周末、节假日必巡为基本要求,以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为总体要求,努力改善路段整体环境。
三是抓多方资源有效融合关键,以协同联动聚创建合力。主动向内挖潜,建立一支囊括司法行政党员先锋、优秀公证员、优秀调解员、知名律师的司法行政“路长”先锋队伍,以“锦绣路”商户微信群为桥梁,即时解决商户经营中遇到的政策和法律疑难问题,帮助商户对接相关部门,解决办理健康证等问题,由“党员代办先锋队”成员代办公证、法律援助,提供仲裁、调解等指引服务,坚持为商户解决困难,建立共情,共同推动路段文明度的提升。善于向外借力,凝聚创建合力。依托购买服务,联合市无偿献血协会、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等公益组织,与沿街商户、居民联动开展路段文明提升专项行动,树立创建主人翁意识,路段中涌现出一批主动参与垃圾捡拾、车辆规范停放的“模范商户”,文明养成逐渐由思想意识转化为行动自觉。
常州市溧阳市司法局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