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百姓身边的“陈公道”
2022-10-28 15:27: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老陈(陈国平)直接到村群众家中做调解工作。

《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邵曦乐 史枫

在江苏省溧阳市司法局竹箦司法所的大厅里,有个特殊的调解室,叫“老陈调解室”。面带愁容走进去的当事人,出来时总会是笑脸盈盈。

“来,老乡,让我来帮你们评评理。”这是老陈的口头禅。

1960年出生的老陈名叫陈国平,1978年入伍参军,1988年转业到公安工作,在竹箦派出所当了40多年的社区民警。

“老话说‘小小溧阳城,大大前马村’,我当民警的时候就负责这个片区,所以当地人和大小事都清清楚楚。”老陈笑着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正因为这份“熟悉”,2020年3月,退休的他选择继续在基层通过“法律明白人”的身份来散发余热。

他调解

凭着“一碗水端平”的智慧

说起最近刚成功调解的案件,老陈立刻拿出了“法律明白人”工作记录本。他翻到其中一页停了下来,指着这个案件告诉记者,这是他今年到目前为止花费时间最长的一个案子,因为纠纷涉及未成年人,老陈格外当心。

今年4月,在竹箦中学的宿舍内,学生史某因不满舍友向某睡觉打呼噜,就用书本砸对方,随后还扇了向某一巴掌,向某不甘示弱回了手,两人用拳头互殴,向某的左眼被打伤。而2021年至今年期间,其他两名舍友王某和纪某也分别因为不满向某睡觉打呼噜声音过大而欺负过向某。

“这些孩子都是高三的学生,马上都要参加高考,不能因为这件事情把学业耽误了。”起初,老陈调解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在最快的时间内将案件公平处理。

可实际情况却与老陈的初愿大相径庭。向某之前做过手术,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而这次受伤彻底激怒了向某的爸爸老向,所以在前几次的调解中,无论老陈怎么语重心长地做思想工作,老向就是怄着一口气不肯和解。

看着孩子们的学业受到了影响,老陈急得直跺脚。他转念一想,外人调解听不进去,那找小向爸爸的朋友出面说说会不会有效果呢?“我很快找到了老向的一个朋友,托这个朋友去跟他讲讲,无论如何要把关乎孩子未来发展的学业放在第一位。”老陈回忆说,那段时间,他是天天往学校跑,在学校找老师出面调解,在校外找当事人朋友出面“讲讲好话”。

老陈的这招还真的起了作用。在朋友出面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得到了有效缓解。看大家情绪稳定了,老陈趁热打铁,立刻把大家召集起来,组织了第4次调解。在这次调解中,老陈像亲人一般拉家常,围绕亲情、责任、孩子的未来发展等话题,抓住当事人珍惜的点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虽然讲的都是最简单的道理,但老陈始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深入浅出地分析,句句话语如微风般吹散了双方内心的矛盾与心结,小向爸爸一直以来紧锁的眉头终于渐渐舒展。最终,这起纠纷以史某、王某、纪某三人向向某赔偿6万元作为完结。

双方当事人离开时,紧紧握着老陈的手表示:“老陈在问题调解过程中,不仅一碗水端得很平,而且时时刻刻都为我们的孩子着想,我很感激他。”

纠纷得以快速化解,小向的爸爸直称老陈为“陈公道”。

他办事

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

“我是一名老党员,年纪也不小了,之前又是民警,片区的老百姓看到我都比较尊敬,所以我说话在村里人中间还算有用。”老陈办事总能设身处地地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所以大家都愿意听他说。老陈满脸憨厚地笑着对《法治周末》记者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要让他们少走弯路,少受损失。”

“今天早上刚调解完一件纠纷,下午还有一件案子在等着我。”采访当天,老陈拎着他用了几十年、有些开裂的黑色公文包,一边走进调解室一边笑着告诉记者。

他是个不知疲倦的人,“老陈调解室”不仅设在竹箦司法所,还设在竹箦派出所里,经常两边跑。

2020年,溧阳市司法所和市公安局以陈国平的个人名义挂牌,成立了溧阳首个以退休民警个人名义命名的“老陈调解室”,这个调解室依托百姓议事堂,构建出了乡镇矛盾纠纷调解的新模式。

“村里的事就是他的事,叫着就走。大家找老陈都是口口相传,没有人不知道的。”溧阳市司法局竹箦司法所所长史盛强说,无论身份是社区民警或是“法律明白人”,40多年来,老陈可以说是走遍了竹箦镇大大小小村子里的每个角落,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解纠纷,帮邻里添和谐。

“只有走进村民家里,走进当事人心里,才能把矛盾解开。”用老陈的话说,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哪有什么好办法,要做好调解工作就一定要具备耐心和爱心。家庭矛盾、领里关系、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等有些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只要一件事处理不当,都可能会让矛盾升级。老陈认为:“调解是处理矛盾最好的方式,只有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才能达到稳定社会、温暖人心的效果。”

他普法

打通村居普法的最后一米

自从被溧阳市司法局聘为“法律明白人”之后,老陈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他始终把重点放在“法”字上,既抓调解,又注重普法宣传,总喜欢根据个案特点,开展以案释法,向当事人有针对性地宣讲案件涉及的政策法规,促进调解质效提升。同时,老陈和其他“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地向群众普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经济类法律常识,有效提升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像老陈这样的榜样我们要多打造一些,这样才能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溧阳市司法局局长葛军伟介绍。

近年来,溧阳市司法局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相关要求举措纳入法治乡村建设清单,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在深度融合中借势发力。截至目前,溧阳市司法局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已培育“法律明白人”1516名。

“我们不仅是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还是法治创建‘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引导员’,宣传惠农政策、推广法律援助、参与村(社区)集体事务、帮助村(社区)发展经济和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都是我们的分内事。”老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作为“法律明白人”,他和队友们定期学习由溧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为基层量身定的制普法课程,和“三官一律”建立了师徒结对关系,在法治实践中已经建成了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农村法治带头人队伍。

正如溧阳市司法局副局长花莎所言:“陈国平靠自己的‘一条龙’服务获赞无数,老百姓就需要这样有人情味的‘法律明白人’。”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