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强化了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常州市天宁区加强对长江保护法重点内容的宣传,号召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积极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助力长江保护。
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学”。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观看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庭审直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了解非法放生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及该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学习了《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为今后长江保护法律宣传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创新形式“多样学”。针对《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法润民生微信群在全区范围内向群众推送各类《长江保护法》相关宣传标语、典型案例、普法小视频等,利用法治直播间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向居民讲解长江十年禁渔的国家政策,普及非法捕捞罪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长江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率。
三是丰富活动“共同学”。在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开展“法润雅正 法护长江”宣传教育活动,学生通过小品表演等创新的形式,生动展示了实施长江禁捕、科学放流的必要性,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还向全校师生解读了《长江保护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特点,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重点讲解了非法采砂、投放外来物种等禁止性规定,呼吁广大师生做长江流域保护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捍卫者,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天宁区各级各部门将借助河长制“六进”宣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契机,持续加大长江大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区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不断增强长江保护法治理念。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冒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