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武进区司法局高效履职、突出强基导向,始终坚持将“实、严、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局,推动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民主管理让村民自治“实”起来。坚持发挥村规民约民主管理作用,组织党员群众共同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完善各种集体议事流程,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协商解决问题。消除基层群众与村“两委”的隔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学法用法让法治观念“严”起来。村“两委”班子成员与各地司法所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农闲时间走村入户,及时将国家大政方针和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村民进行讲解,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亲民性。依照宪法法律,依法管理村里各项事务,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文明实践让乡村治理“活”起来。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党的理论政策传递到千家万户,让群众切身感受近年来生产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激发人民群众的自豪感和投身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同时,用群众喜欢看、看得懂的漫画和文字,进行政策法规、道德文化、卫生保健等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目前,全区先后创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7个。基层队伍建设方面,全区所有网格中,法律明白人配备率达100%,23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
(武进区司法局 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