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宁区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兼顾老与新、常与专、培与用的方式,强化“一站式”平台的人才支撑,实现调解队伍的优化升级。
一是兼顾“老与新”,坚持以老带新、薪火相传。由天宁区司法局牵头,各街道聘请一批常年坚持在调解一线的有热心、有威望、有良好群众基础的老同志为调解导师,与各村(社区)的青年调解员结对,通过面对面的教、手把手的带、一对一的学,搭建新老调解员沟通平台,帮助青年调解员快速成长,确保宝贵经验和管用技巧代代相传。青年调解员在各自导师的带领下组成学习小组,分享调解体会和心得,继承宝贵经验的同时又发挥了青年人懂技术、擅交流、好学习的长处,为化解各类居民矛盾纠纷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辖区内青年调解员化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已经达到450多起,占调解成功的比例达到30.5%,成为天宁区化解社会纠纷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实现人民调解队伍的薪火传承。
二是兼顾“常与专”,坚持各有所长、全域覆盖。着眼全区调解工作的急需和短板,天宁区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与派出所、法庭、学校、村(社区)等单位形成联动机制,整合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退伍军人、驻村律师、心理咨询师、乡贤等资源,精心推选出专业素养高、沟通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人才充实调解队伍,并根据调解员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个人特长并结合实际需要,高标准遴选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为各调委会配备至少1名专职调解员,形成“各有所长、专业互补”的调解团队,充分发挥其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有效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兼顾“培与用”,坚持好中选优、积极参与。各基层司法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员培育工作,兰陵司法所从辖区内调解员中遴选20名骨干作为调解牵头人,在抓好常态化教育培训的同时,发动调解牵头人在司法所、兰陵法庭、派出所参与各类调解纠纷,了解不同部门的调解流程,学习不同的调解技巧,成为庭所共建的一大重要成果。同时,通过举办调解能力培训、组织法庭旁听庭审等形式,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围绕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主题,结合调解案例进行交流学习,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切实提升业务素质和调解水平,为全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调解力量,形成了各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新局面。
(天宁区司法局 宋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