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武进区积极做好“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育、使用、考核工作,进一步实现“法律明白人”服务群众“零距离”,使法治乡村建设更“明白”。截至目前,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880人。
在“选”上下功夫,严格把控“重质量”。武进区按照省、市要求,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纳入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坚持“选准人、选对人”,充分挖掘吸收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村居法治文化水平较高的党员、乡贤等人员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强化队伍建设实效,并统一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和徽章,充分提升“法律明白人”的荣誉感和主动性。
在“育”上下功夫,精准培养“提素质”。武进区结合实际,把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定期对乡村“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实用化,结合农村常用法律基础知识和乡村振兴政策,以民法典、人民调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以案释法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讲解。在处理调解矛盾纠纷时,及时邀“法律明白人”参与联调,通过业务实训不断提升乡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在“管”上下功夫,严管厚爱“强队伍”。各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两委”履行起“法律明白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 “法律明白人”档案台账,及时掌握了解“法律明白人”日常履职和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实行“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对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对在年度考核中不达标或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按程序及时予以清退。
在“用”上下功夫,实践检验“结硕果”。积极鼓励和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民主决议,充分发挥自己扎根基层,凭借“人熟、地熟、事熟”优势,聚焦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让法律切实“飞入寻常百姓家”,引领基层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近年来,武进区“法律明白人”共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500多次,向村(社区)建言献策300余条,进一步在全街道形成依法善治、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陈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