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选优、培强、用活”三标准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
2024-07-22 14:15:00  来源:法润江苏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坚持“选优、培强、用活”三项标准,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持续优化基层法治氛围。2024年上半年,全区1224名“法律明白人”开展各级法律明白人培训22次,开展普法宣讲500余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50余件。

一是“选优”,完善队伍建设。连续2年开展镇(街道)“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速评和信息完善工作,对全区1224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考核评定情况,优秀者选树先进典型经验,优先推荐各级表扬,不合格者予以清退,不再续任。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劣者汰”,通过组织排摸、村民自荐、村委推荐等形式,对空缺名额进行增补,持续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同时,强化梯队建设,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库,将优秀村干部、村后备干部、乡贤、在村大学生吸纳为培育后备对象。

二是“培强”,提升专业能力。结合“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全区121个村(社区)全部完成结对共建协议书签约,密切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衔接,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通过乡村法治课堂、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交流,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提升基层组织依法办事水平。

三是“用活”,锤炼实践能力。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基础上,积极吸纳“法律明白人”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等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增强法律明白人的实践能力。对于能力提升明显、能力突出个人,积极吸纳到村(社区)、网格员、调解员等专业队伍中,持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金少川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