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五”普法启动以来,新沂市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挖本土文化底蕴,精心打造鲜明的法治文化品牌,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一是发挥文旅活动优势开展法治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10”中国文化遗产日、“图书馆日”等重要文化旅游主题日和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法、民法典、旅游法、体彩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群众做“法律明白人”。如在“博物馆日”,通过走上街头宣传《文物保护法》,提高了公众对《文物保护法》的认识,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营造了全社会关心保护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在中国旅游日,走进社区重点宣传《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告诉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应对旅游过程中的强制消费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开展文旅主题日和传统活动6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单页6800余份。
二是融入本土特色文化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将普法融入本土特色文化,以柳琴戏、法治文化小品、数来宝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送法到群众身边,让有文化传播的地方都有法治宣传,使法治文化润物无声。2023年以来,共指导和创作了《法润新沂谱新篇》《问心无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并在“法治文化文艺汇演”、“送戏进校园”等活动中穿插法治文艺节目,用艺术表演的形式,潜移默化地把法治理念普及到广大群众中。利用“新沂文旅通”以及镇街相关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2023年累计观看已达24000人次以上。
三是结合文化市场执法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企业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升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在校园周边书店检查同时,同步开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出版物经营业主守法诚信、依法经营,维护书刊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并总结梳理了文化、旅游及“扫黄打非”等执法领域中的典型案例,向经营业主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
普法工作一直在路上。下一步,新沂将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及文旅从业者、参与者的法治意识,营造健康稳定、规范有序的文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