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司法局“三加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4-05-15 10:28: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丰县司法局立足本职,在多个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保护和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免疫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开设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放大普法效果。大力创建法治校园,实现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为在校学生上好法治课。面向全县各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征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开课优秀教案、精品微课征集活动,为上好法治课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制作广播节目《与法同行》播放法治宣传节目,播放以案释法案例。利用学校橱窗宣传栏、学校电子屏等,展播宪法、民法典宣传片及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力度,维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对孤残儿童实行电话预约、提供上门服务。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建立专人负责机制和未成年人轻罪法律援助卷宗封存机制,确保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援助质量和全程法律保护。在未成年维权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对案情较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主要采取了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的同时,又维系好他们的家庭亲情关系,确保未成年的家庭和谐。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同检察、法院等部门沟通,在审前调查、档案封存等方面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将未成年矫正对象与成年对象分开进行矫正,防止不良影响交叉感染问题。组建由家长、女性工作人员及老干部志愿者为成员的矫正小组,从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入手,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弹性安排未成年矫正对象教育及社区服务时间,方便未成年人顺利完成学业。积极与妇联、共青团、民政、教育等部门联系,开展“黄丝带”活动,在生活困难救助、就学、留守儿童关爱等方面对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帮扶。

编辑:舒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