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徐州市共有100多家品牌快递企业、2000多个营业网点、1.2万名从业人员,快递业务量从2012年532万件发展到现在的年超5亿件。为规范快递业经营服务行为,保护快递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徐州市出台《徐州市快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也是全省首部针对快递业的市级地方性法规,获评“省立法精品培育工程”。
一是明确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条例》明确应当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立足淮海经济区,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加快完善寄递服务体系,打造淮海经济区寄递物流枢纽中心。并从用地规划、农村快递网络、交邮融合发展、快递末端服务、快递车辆通行、跨境快递、行业人才培养、科技快递、绿色快递、行业节能等方面进行规定,促进行业升级发展。
二是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条例》明确要求整合邮政、交通、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农村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村邮站等公共设施,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推动交通运输与快递业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合作机制,畅通农村寄递物流渠道。
三是规范快递业服务经营行为。《条例》明确快递经营许可、快递分支机构及末端网点备案、行业统计调查等制度;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冒用他人名称、商标标识和企业标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快递从业人员服务行为,不得占道堆放、分拣快件,对未上门投递,未按规定处理用户投诉、申诉的违法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更好更快的寄递需求。
四是严格快递安全管理责任。《条例》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对快递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快递业务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形成政企联动、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细化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安全检查3项寄递业基本安全制度的具体内容,强制快递企业安装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强调安全教育和培训、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应对和行业秩序保障等工作机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是强化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职业发展、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规定快递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建立行业集体协商机制,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休息场所和车辆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营造社会关心关爱快递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
(徐州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