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司法局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实现民主与法治同频共振。
一是打造精品法治文化阵地。积极探索与本地经济、社会特色文化相结合的创建新途径,将生态旅游、耕读文化等与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以当地孔圩村、老范村为乡村振兴示范带为抓手,依托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等乡村连片提升示范区,打造培育一系列民主法治精品村(社区)。
二是链实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利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实体设施资源,实现全市范围各大实体平台联合高效运行;在市网格化中心入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窗口,实现线下实体平台“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762件,解答法律咨询2862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向往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三是规范合法性审查促动能。发挥合法性审查“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拉动村社法治能力、自治能力“双提升”。着力村社自治法治化,拓展合法性审查范围,完成各行政村的《村规民约》审查,提出法律意见220余条,推进村社重大事项合同规范管理,指导审核村级重大合同103件。全方位推进“预防”法治化、全流程推进“受理”法治化、全领域推进“办理”法治化,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以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为主要力量,对信访事项进行重点审查,保障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实现乡镇(街道)信访事项总量下降率36%。
(新沂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