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领域的问题日益复杂多样,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贾汪区检察院与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携手共治,共建权益保护新格局。
“有免费领鸡蛋听课活动,要保持警惕,千万不要购买任何产品。”“购买商品后要保存好发票,如果有发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请及时向检察机关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为更好地让广大群众了解“3·15”,维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贾汪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聚焦老年群体消费骗局、消费者维权、食品药品安全、反诈防骗等民生热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咨询20余人。
下一步,贾汪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协作配合,把法律监督职能融入消费维权一线,推动市场环境的规范化、透明化,为贾汪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