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司法局“五举措”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1-07-07 09:35: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切实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问题,金湖县司法局通过“五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专题部署,细化安全责任。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县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制度要求,细化科室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同时,与各基层司法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落地生效。

二是深入普法,提升安全意识。组织律师、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校园等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工作人员通过情景模拟、案例解说等方式,深入讲解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安全常识,并邀请县消防大队专业人士现场演示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以及应急逃生技巧等,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实施体检,防范安全风险。联合行政执法相关部门深入园区、企业,举办安全生产座谈会,主要讲解《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深入开展法律体检活动,梳理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风险,协助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督促其定期开展职工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对生产设备、电器线路、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广泛排查,消除矛盾隐患。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网格员等下沉一线,针对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点及矛盾隐患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确保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产生。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伤纠纷,及时介入调处,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或法律途径处理问题,防止事态升级。

五是强化帮教,实施重点管控。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力度,通过电子腕带、网络巡察、走访入户等方式,严密掌控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日常动态。实行结对帮扶、心理辅导、教育感化,帮助重塑阳光心态,避免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同时,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所开办的工厂及经营门店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张文)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