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7日,淮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决议》充分肯定了淮安市“七五”普法取得的显著成效,决定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了七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突出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抓住关键群体,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树立终身法治教育的理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加强青少年、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法治教育,促进全民法治素养提升。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完善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年度履职评议、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机制为抓手,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快建设淮安特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活动。
五是发挥资源优势,丰富具有淮安内涵的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发挥周恩来纪念馆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挖掘“运河文化”“西游文化”“母爱文化”“大湖文化”“荷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六是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机融合。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培育更多的法律明白人。将普法融入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过程,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监督,增强法治公信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单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执行能力、保障普法效果。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落实人员配备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