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涟水县着眼于农村、农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争当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调解员、监督员、引导员“六大员”,起到带头引领作用,有效地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基础。
一是政府主导,规划实施。涟水县是个拥有近90万常住人口的大县,近年来,涟水县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县法宣办制定《涟水县“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由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进会,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培养计划,整合资源力量,列出责任清单;制定涟水县“法律明白人”管理制度、工作指引和评分办法,在村民小组长、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无职党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组建起一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队伍,有效弥补农村法治建设短板,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人才支撑。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采取以会代训、线上“大讲堂式”大班培训、文明实践站“小课堂式”小班培训、现场“以案释法”教学、专场法治讲座、微信学习群和“屋场会”等方式培训。在培训中注重法律知识的灌输、法治观念的培育,以及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能力。同时,用好用活镇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大讲堂、“送法下乡”等普法阵地,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共培训“法律明白人”958人。其中今年以来共组织“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35场,培训率达100%。通过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促进自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使他们能够带动身边的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争当“六员”,化解矛盾。县法宣办积极引导他们争当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服务“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事务“监督员”和法律援助的“引导员”,使之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减压阀”“稳压器”。在宣传法律法规上,各村“法律明白人”依托道德讲堂、援法议事、人民调解等功能载体,将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带动更多村民尊法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在收集社情民意上,“法律明白人”抓住各种机会“听民声、解民意、识民情”,帮助群众反馈环境整治、土地征迁、房屋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基层自治更加符合民意。在组织法治活动上,“法律明白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送法下乡”“民法典进万家”等法治系列活动,推动法治资源向基层下沉,向民生领域延伸,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法治建设成果。在矛盾纠纷调解上,“法律明白人”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疏导化解,做到“情法相济、德理相融”,使纠纷化解不出基层。在法律援助上,“法律明白人”聚焦农民工、低收入农户、老弱病残、特殊人群、子女赡养、财产继承等6类重点服务对象,宣传好法律援助的受理事项、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和便民举措,引导群众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以法治温情彰显为民服务情怀,交出法治惠民的满意答卷。
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常见的邻里家庭、子女赡养、交通赔偿等矛盾纠纷650余件,为村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000余场次,有效地带动了村民自觉学法用法,提升了农村法治水平。
(涟水县司法局 李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