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改革、严格规范执法、完善法规制度等四大举措,持续推进水法治建设,水行政执法效能明显提升,水利“放管服”改革红利明显释放,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水法治工作在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中发挥了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连续6年牵头举办主题有深意、内容有传承、形式有创新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期间,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充分宣传《宪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召开新闻发布会。借助市政法委执法司法新闻发布平台,牵头召开以“依法治水管水 保护生命之源”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淮安法治水利及水利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来自中国水利报、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3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参会并进行了报道。打造法治文化公园。牵头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在樱花园建成“樱花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普法大道”,使居民及游客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地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将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等法治理念深植于心中。建成法治水利示范点。牵头指导洪泽区创建省级法治水利示范点,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使洪泽区水利局法治水利示范点建设在全省率先通过验收,为全市提供了示范样板。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制定出台《淮安市水利局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淮安市水利局水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及时根据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流程再造、材料压减,极大方便了申请人。充分挖掘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大力开展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行“不见面”审批,提供预约、延时服务,充分运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推行容缺服务。探索联动审批模式,需市县两级审批的重大项目,市县合并审批,减少层级及审批次数,受到各方好评。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获得江苏省总工会颁发的“江苏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多次荣获市政务服务中心优胜窗口、市委市政府“101%服务竞赛流动红旗”和年度优胜单位。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市直水利系统、各县(区)行政执法工作督查指导。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通过自查、互查、专家点评、综合评比的方式对全市水利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执法主体、适用依据、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各类文书、案卷制作的规范完整情况进行评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建议意见。
四是抢抓良好机遇,牵头完善法规制度。2016年市人大获得地方立法权、市政府获得制定规章权力后,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加快立法制规步伐,先后起草制定了淮安市首批地方立法项目《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及政府规章《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并根据上位法修改、党政机构改革、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于2019年10月对《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进行了修正。定期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后评估工作。对照“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民法典》施行等要求,对30余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继续有效等处理意见。从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效益性和技术性等方面对《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淮安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规范文件进行后评估。
(淮安市水利局)